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整合农业展会资源和市场,提高办展质量和效果,打造品牌农业展会,根据《农业部展览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自年起组织开展农业展会分类认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不断提升农业展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农业展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品牌化,今年我部将继续完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年农业部展览计划》中农业部主办、支持的农业展会;
2.农业部事业单位主办、参与主办、支持、承办的农业展会;
3.农业部管理的社会团体主办、参与主办、支持、承办的农业展会;
4.各级人民政府主办,农业部门承办的农业展会;
5.其他机构举办的农业展会。
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积极组织本省办展机构申报并提供有关信息。
二、认定要求
1.认定标准
本次认定工作将继续按照《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和《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试行)》(具体可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进行。
2.认定时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农业展会。
3.材料报送
(1)材料寄送方式。各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农业展会,承办机构须填写《农业展会分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办的展会,主办机构须填写《农业展会分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报送农业展会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为保证数据质量和分类认定的客观公正,展会申报的同时须附报本届展会的审批文件、招商招展通知、参展手册、展会会刊以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等材料。
(2)网上填报方式。凡申报参加认定的农业展会,登陆“中国农业外经外贸信息网”( 4.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5年1月20日(纸质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5.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是农业部管理展会的重要依据。通过认定的品牌农业展会,可入选《中国农业会展指南》(中英文版)和《中国展览年鉴》;获得“AAA”级以上认定的将在相关媒体上重点推介。
三、联系方式
农业展会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
中国国际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贸易促进处
联系人:王晴付伟铮
-/
传真:-E-mail:mcc
agri.gov.cn邮编:
附件:《农业展会分类认定申请表》
农业部办公厅
年11月4日
直接点击题目下方兰字添加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保医院北京白癜风最好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