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继续吹,江门开平89户生猪养殖场

开平清拆89家违规养殖场

7日,是省纪委对开平大沙河水库和镇海水库污染问题暗访曝光一个月,医院出院的开平市农业局副局长伍伟鹏告诉记者,这一个月,全市已经清拆的养殖场有89家,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

水库边上的全拆光了

  7日上午,开平市副市长黄国忠带队再次对清拆地进行巡视,一共跑了龙胜镇、大沙镇、镇海林场等几个养殖场。在大沙镇黎塘村一个刚拆除的养鸡场,养殖户何大伯告诉记者,这里每年可养殖三万多只鸡,收入有十几万。但为了保护水源,他也能理解,所以第一时间就签了合同。

  “水库周边的养殖场必须拆完,这个是硬任务!”黄国忠介绍,市里已宣布两库区集雨区内包括镇海林场全部为禁养区,要求在年内自行关闭、清拆、搬迁,目前水库边上目力所及的养殖场都拆光了,正在向纵深推进,省纪委督办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清拆。

  跨区污染也是难题

  “即使把开平境内的污染源都关闭了,大沙河水库的污染问题还会存在,因为它的上游不在开平。”开平市环保局局长吴长振告诉记者,大沙河水库集雨区面积32.5万亩,其中四分之一面积在云浮市新兴县。新兴县稔村镇坝塘、高村等地建有大量养殖场,污水经蟠龙、富食两条支流流入水库。开平曾就此进行过详细调查,两个星期前,开平市还向新兴发函,希望共同整治。

  温伟荣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大沙镇联合开平国土局核查出来的调查表,显示大沙河水库周边有8家禽畜养殖场,均位于新兴的龙湾村,不少位于水库周边米范围内。他们列出了8家养殖场的场主姓名和饲养数量,还通过卫星照片画了图。

  记者联系了新兴县稔村镇政府,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当地政府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也曾经多次与开平联合执法,关闭了一些环保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求

其他养殖场上标准环保设施,对于仍然在排污的,将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长汀县大同镇依法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

  日前,长汀县大同镇联合县相关部门对该镇建明村禁养区内的10户生猪养殖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面积达.44平米。截至目前,全镇已拆禁养区养殖场84户、面积2.31万平米。

  大同镇在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镇村干部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大部分生猪养殖户支持政府工作,自行拆除禁养区养殖场,但仍然有部分生猪养殖户不理解、不支持。随即,该镇通过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链接阅读:国务院发文下达禁养区猪场拆迁最后期限!

今年以来,猪价持续上涨,但同时环保政策仍在持续加码,尤其是关于禁养区的划定及猪场拆迁的政策不断落地,对市场的影响持续加大。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这也将成为“十三五”统筹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

  《规划》中多处提及养殖业,强调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并再度强调,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近年“禁养区”相关政策一览:

  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条例》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年8月,农业部发文,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5、年11月,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主产县要制定生猪养殖规划,合理划定适宜养殖区域和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禁养区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限要求,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生猪规模养殖场,引导生猪养殖向非超载区转移。

  6、年5月,国务院发布“土十条”,要求明确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7、年11月,环保部、农业部发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将作为后期全国各地划定禁养区的依据。文件要求禁养区划定完成后,地方环保、农牧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已有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8、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自然保护区;3、风景名胜区;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养殖业环保压力也在持续加大。今年以来,全国禁养区划定范围持续扩大,划定区域从最初的南方水网地区逐渐向内陆、西部、北部地区转移。截至目前,西至陕西、北至辽宁,超过19个省已经划定禁养区,南方水网地区的禁养区内猪场拆迁已经完成过半,而明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受其影响,生猪市场产能仍可能继续下降,即使能繁母猪存栏出现拐点,产能回升也将是及其缓慢的。意味着,本轮猪周期之长,也或将再创记录。

  猪价上天,环保落地,一边拆一边建,一面是丰收之年被动出局的散养户,一面是转型之际不惜高成本扩张的规模企业,生猪养殖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洗牌,悲喜交加,痛并快乐,这也是产业发展的必然阶段。随着散户的进一步退出,规模养殖加速填补其空缺,未来生猪养殖行业市场格局也将主要表现为规模化养殖企业之间的竞争。

  来源:长汀新闻网、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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