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标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扶持重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重点扶持一批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对区域主导产业具有引领作用,有发展潜力、运作规范、效益稳定、能带动周边发展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项目。重点扶持粮食类规模化生产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经济类作物的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等。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验收项目。重点扶持各区县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后,聘请有关专家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内业检测、外业抽检等验收工作程序上给与扶持。
三、实施区域、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
着力扶持一批与农户增收关系密切,对主导产业具有引领作用,规模大、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市级农业经营示范组织。原则上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市级“十佳”和“优秀”示范社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对确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可申报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为农业经营组织的产业化发展、品牌培养、品种引进、技术推广、市场开发及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等;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为制度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科技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市级十佳示范社建设申报扶持资金40万元,市级优秀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30万元,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10万元。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申报扶持资金15万元,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项目
该项目由各涉农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中,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类规模种植在亩以上,每亩补助元;经济类作物规模种植在50亩以上,每亩补助元。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验收项目
该项目由各区县农业部门申报。申报条件是以各区县农业部门年上报的家庭承包耕地面积为依据,40万亩以上的区县每个区县申报扶持资金10万元,40万亩以下的区县,每个区县申报扶持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内业检测、外业抽检、出具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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