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考核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

为加快推进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钱塘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直接考核引进事业编制教师40名,引进录用的人员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现就引进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在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届应届本科生须在年8月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应届研究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引进对象为以下五类人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符合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3)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3)普通师范类高校或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年5月1日至年5月2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需在年8月报到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毕业院校为世界前所高校本科及以上(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IME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2.国(境)外大学研究生毕业,且本科符合上述引进对象的也可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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