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提名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赵超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00
(五)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胡孝辉先生简历
投票代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五: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农业机械行业标准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股
3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1股
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陈剑波先生简历
关于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3.00
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股
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赵超,男,195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统计师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2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2年进入山西农业行业有哪些省统计局工作历任山西省统计局财贸处副处长,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处处长、法规处处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处处长,财政部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司产权法律事务处处长,财政部政策规划司彩票管理处调研员,财政部综合司司秘书,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巡视员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徐建东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陈剑波先生简历
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农业行业竞争分析事的议案
附件五:
5.00
三、关于提名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6
提案
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汇金公司提出以下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徐建东先生简历
张定龙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同意
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三)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张定龙,男,1956年5月出生,中央民族大学博士曾任国家民委党组办公室科长,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国农业行业前景中心联络室课题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处长、副司长,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保密委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各位股东: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2
附件三: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胡孝辉,男,195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南湘潭烟草中等专科学校讲师,湖南省方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厅湘潭中企组主任科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湘潭组主任科员、副处长,益阳组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农业行业分类),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一处处长,专员助理、机关党委书记,副巡视员,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委托日期:2014年月日
6
附件:张定龙先生简历
附件一:赵超先生简历
2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3股
弃权
投票简称
传真:010-
会议决定提名徐建东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徐建东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股
1股
陈剑波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三
1、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见附件一);
附件四:
内容
独立董事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马时亨先生、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对上述提属于农业方面的行业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委托人姓名(名称):
2
附件四: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620号)
独立董事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马时亨先生、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对上述提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普通决议案
1、本行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2014年11月10日,专户余额为4,00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本行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股
3股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内容外,本行2014年10月21日发农业生产包括哪些布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不变
徐建东,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汇价处副主任科员,外汇业务管理司市场管理处主任科员,国际收支司市场汇价处副处长,国际收支司银行外汇收支管理处处长,国际收支司副巡视员,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巡视员
徐建东先生简历
a股股东
投票代码
胡孝辉先生简历
独立董事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马时亨先生、温铁军(微博)先生、袁天凡先生对上述提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5
赵超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审议
(四)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提名徐建中国农业新闻网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4、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见附件四);
电子邮箱:
赵超先生简历
各位股东:
附件二:张定龙先生简历
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陈剑波先生简历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反对
普通决议案
2股
6
3
反对
会议决定提名赵超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超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其本届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之日起开始农业行业分类标准计算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独立董事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马时亨先生、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对上述提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五:徐建东先生简历
徐建东,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汇价处副主任科员,外汇业务管理司市场管理处主任科员,国际收支司市场汇价处副处长,国际收支司银行外汇收支管理处处长,国际收支司副巡视员,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巡视员
附件一:
受托人身份证号:
会议决定提名陈剑波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剑波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农业部行业专项公示)临时提案情况
6、保荐机构发现本行未按约定履行《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张定龙先生简历
附件二: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
委托人签名(盖章):
议案序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5、本行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时,保荐机构有权要求本行改正并配合保荐机构调查募集资金专户
议案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赵超,男,195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统计师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2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农业机械行业分析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2年进入山西省统计局工作历任山西省统计局财贸处副处长,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处处长、法规处处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处处长,财政部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司产权法律事务处处长,财政部政策规划司彩票管理处调研员,财政部综合司司秘书,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巡视员
反对
4、本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本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弃权
2、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关于农业方面的行业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报价格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数量由1项增加为6项投票代码如下:
附件五:
5
张定龙先生简历
3、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见附件三);
议案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补充的临时提案对应的网络投票申报价格及表决方法如下:
徐建东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五
1-6号
2股
弃权
胡孝辉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四
一、关于提名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联系人:王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有效日期:
投票指示: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胡定旭先生、邱东先生、马时亨先生、农业方面的行业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对上述提名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各位股东: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农行投票
会议决定提名胡孝辉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胡孝辉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4]561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1号)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4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14年11月10日止,发行人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募设施农业包括哪些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尚未扣除发行费用55,9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100,000元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赵超先生简历
附件六:
二、关于提名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序号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一)关于选举刘士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胡孝辉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行已于2014年11月20日在北京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本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保荐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4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受托中国农业信息网人身份证号码:
2股
2股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本行与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请审议
表决事项数量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现提请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其董事任期3年,自其本届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农业银行编号:临2014-036号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农业银行编号:临2014-035号
附件三:陈剑波先生简历
附件一: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国农业行业网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
1、一次性表决方法
6.00
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张定龙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定龙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六
关于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〇一四年十二农业行业月五日
(六)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受托人姓名:
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附件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农业银行编号:临2014-034号
电话:010-
关于选举赵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14年11月20日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定龙先2015农业行业专项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投票股东
2.00
附件四:胡孝辉先生简历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剑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剑波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徐建东先生简历
委托人持股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陈剑波,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现代农业行业分析、副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处长、研究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一组巡视员
胡孝辉,男,195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南湘潭烟草中等专科学校讲师,湖南省方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厅湘潭中企组主任科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湘潭组主任科员、副处长,益阳组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一处处长,专员助理、机关党委书记,副巡视员,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
关于选举胡孝辉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股
附件四:
4.00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5、关于选举徐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见附农业生产包括哪些件五)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邮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现将该等提案列入本行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该等议案将列为本行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案
附件二:
特此公告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申报价格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事项
1股
张定龙,男,1956年5月出生,中国民族大学博士曾任国家民委党组办公室科长,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室课题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处长、副司长,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保密委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以上议案,请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国农业行业分类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本行于2014年11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表决截止日为2014年11月20日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关于选举张定龙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见附件二);
陈剑波,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人农业部行业专项公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副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处长、研究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一组巡视员
3股
附件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议案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赵超先生简历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董事会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2股
2、分项表决方法
特此公告
附件:胡孝辉先生简历
附件三:
白癜风患者的病情加重和心理的关系白癜风该怎么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