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十二个专委会检查明白纸民爆行业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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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检查民爆行业明白纸

一、检查民爆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1、检查总体安全生产目标规划

2、检查目标考核台帐(年度、季度考核完成情况)

3、检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情况(查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检查企业公布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红头文件(按山东省政府号令、《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检查)

2、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合格证

3、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档案(档案应包括工作经历、培训合格证书、资格合格证明和主要业绩等)

三、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考核情况

1、检查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实际与机构设置相一到处)

2、检查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省政府号令13项内容)、年度内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和签字;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是否有落实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内容

3、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层层签订、人人签订)

4、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年度或季度或月度),与工资奖金挂钩情况

四、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符合财企()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台帐(与标准对照,是否足额提取)

3、检查安全费用使用台帐(与标准对照,费用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专款专用)需提供财务发票复印件。

五、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法律文件获取及应用

1、检查最新法律法规获取制度及法律法规台帐

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符合省政府号令要求)及文件红头文件、发放记录、培训记录、签到表等

3、检查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经审核审批发布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宣贯到从业人员,并有记录;各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处张贴岗位操作要点)

4、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估修订情况(每年1次)

5、检查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六、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1、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含培训需求调查)

2、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台帐(三级教育培训台帐1人1档、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含培训计划、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记录、照片、视频、培训总结、培训效果评估等)

3、检查四新培训、转岗培训、专题培训、相关方培训等台帐

七、检查安全设备设施情况

1、检查建设项目管理(安全三同时:年之后建设项目必须有安全三同时资料,未履行安全三同时的,需有资质部门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检查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安全条件(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安全条件符合标准要求,危险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试验场、销毁场现场及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3、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图纸资料齐全规范、四邻图需报备案)

4、检查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5、检查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6、检查试验场与销毁场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7、检查生产设备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

8、检查专用生产设备管理(查制度、查内容、查0、ⅰ、ⅱ类专用生产设备备案情况)

9、检查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安全连锁定期试验管理情况(设备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连锁定期试验制度、试验记录)

10、检查设备拆除与处置管理情况(查档案、查程序是否规范)

11、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情况(查制度、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查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2、检查废水处理设施管理情况(查制度、查设施是否完好、查检查维护记录台帐)

13、检查通风设施管理情况(查管理制度、设施完好情况、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4、检查供电设施管理情况(查管理制度、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5、检查防雷与防静电设施管理情况(查管理制度、查检测记录、现场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正常)

16、检查供气、供汽设施管理(查制度、查运行记录、查压力表、压力设施检测记录、现场检查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17、检查液压系统(查制度、查液压系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现场查液压系统运行情况)

18、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情况(查制度、查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记录、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八、检查双体系运行情况

1、查双体系制度建设、体系建设情况(查制度、查方案)

2、查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台帐

3、查现场双体系告知牌板

4、查双体系网上运行情况

5、现场检查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

6、检查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计划、排查范围

7、检查隐患排查方式、方法(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查检查记录)

8、检查隐患治理情况(查闭合管理情况,重大隐患必须有治理方案、治理资金、治理措施、治理时间、责任人、验收人和备案文号、销号等)

九、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1、检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台帐(查评估报告)

2、检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与备案(查备案证明)

3、检查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查制度、预案、演练和现场监控报警装置及安全警示标志)

十、检查职业健康管理

1、检查管理制度

2、检查职业卫生三同时资料

3、检查职业卫生场所检测报告

4、检查职业健康档案

5、检查现场职业危害告知

6、检查现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含防护用品佩戴)

7、检查职业病防治预案及演练

十一、检查作业安全管理

1、现场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防传(殉)爆管理、储存、定员定量定置管理、装卸、运输、试验、销毁等情况

2、检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查作业票、方案、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

十二、检查应急管理

1、检查应急管理制度

2、检查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3、检查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方案、培训、签到、实施、评估、总结等)

4、检查应急机构和队伍(公布文件、训练计划和记录)

5、检查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备及检查维护保养台帐

安委会检查疗养院安全明白纸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机构设置、人员任命等相关文件;

2、检查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是否有漏签、代签情况;

4、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6、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台帐,现场提问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情况;

7、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护士、医生台帐和持证上岗情况;

8、检查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有台帐,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检查医疗设备断电保护及辐射、放射防护;

9、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帐,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排查时间、区域、人员;隐患内容;治理情况、责任人,暂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10、检查应急预案及评审(或论证),检查预案演练资料;

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

1、检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持证上岗;

2、检查是否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检查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检查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6、检查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7、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8、检查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检查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现场检查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11、现场检查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12、检查疗养院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内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13、检查疗养院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插座是否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上;

14、检查电气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是否采取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15、检查电气线路穿越具有聚氨酯材料的保温层时,是否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16、检查疗养院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三、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1、检查是否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进行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

2、检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医疗单位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情况;

3、检查是否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5、检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6、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四、检查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医养结合)

1、检查是否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检查专库是否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3、检查是否使用保险柜;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检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是否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五、检查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医养结合)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检查是否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检查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4、检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六、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养结合)

1、检查是否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

2、检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

3、检查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是否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是否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查培训台账,现场提问;

4、检查运输高致病性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否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查批文);

5、检查运输高致病性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否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查记录);

七、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有工地的)

1、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2、现场检查在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是否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3、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巡查记录、隐患整改是否到位等;

八、检查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1、检查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每半年清理1次厨房烟道;

2、检查留样食品是否按规定盛放于密闭专用容器内;是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是否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九、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

1、检查动火审批手续及相关资料(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是否有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工作);

2、检查是否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在建筑内未按规定和审批搭接电线或增加用电设备,私自安装电闸、插座、变压器等;在室内使用高温或明火电气设备或电器时,是否有专人监护;

3、检查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是否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是否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气管道及器具;是否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及器具,每年更换一次胶管;

4、检查氧气站、锅炉、发电机、供气管道等安全及各环节应急预案;

十、检查电梯及便民措施的安全

1、检查电梯养护,操作员持证上岗;

2、检查防滑放跌倒警示标志;

3、检查轮椅平车的养护;

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明白纸1、检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检查是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查台账;3、检查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编制隐患排查记录;4、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治理情况是否达到要求;查现场对照;5、检查是否存在对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治理情况;6、检查现场是否有暂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牌行驶情况(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擅自投入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牌照;使用牌照与机型不符。);

8、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司机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情况(未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或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机具);

9、检查是否存在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机未按照规定检验或继续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机械;

10、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牌证现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

11、检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事故现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等)。

安委会检查水利工程单位明白纸

一、检查建设单位

(一)检查安全管理体系

1、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

2、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3、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学习,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考核记录;

4、检查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查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二)检查安全技术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检查是否按规定发包拆除、爆破等专业工程;

3、检查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资料;

4、检查是否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方案;

(三)检查安全过程控制

1、检查是否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

2、检查是否参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是否有会议纪要;

4、检查是否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5、检查安全生产台账;

6、检查是否按规定上报危险源及管控措施信息;

7、检查是否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四)检查防汛度汛和应急管理

1、检查是否编制防汛度汛方案;

2、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五)其它检查

1、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2、检查是否按规定把方案、措施等报备;

二、检查勘探设计单位

(一)检查安全管理体系

1、检查公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文件(按省政府号令查);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书签订情况,责任制考核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及培训情况;

4、检查是否制定勘察作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检查是否按规定在设计文件标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环节,或未提出预防安全事故提出意见、建议;

6、检查是否对较大安全风险的设计变更提出安全风险评价;

7、检查是否确定度汛标准和度汛要求;

8、检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是否进行演练;

9、是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进行闭合管理;

三、检查监理单位

1、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2、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3、检查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5、检查是否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6、检查是否按规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7、检查是否组织、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

8、检查监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指出并组织施工单位整改;

9、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各类安全检查或实施监理;

10、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11、检查是否按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使用;

12、检查是否按规定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服装;

13、检查是否组织应急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四、检查施工单位

1、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检查是否调减、挪用安全管理措施费用;

5、检查是否按规定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6、检查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对责任制进行考核;

7、检查是否按规定制定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8、检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组织组织论证;

9、检查是否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10、检查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1、检查是否有“未经批准,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现象;

12、检查是否组织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

13、检查是否租用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构配件;

14、检查是否按规定运输、存放、使用危险品;

15、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及相应附件、管线等保护是否到位;

16、检查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前是否进行荷载试验;

17、检查设备、用具检验、维修、保养记录;

18、现场检查违规用电、用火、用气情况;

19、现场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穿戴服装;

20、现场检查是否按要求在危险部位、设施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1、现场检查安全间距、尺寸、电压等是否符合规定;

22、现场检查施工照明、通风、排烟、排水、防雨、防雷、防风、防火、防辐射等是否符合规定;

23、检查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记录;

24、检查是否按规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查整改台账;

25、检查度汛方案;

26、检查应急预案及评审意见;

27、检查预案演练台账(计划、方案、签字、照片等);

28、检查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消防、联络通信等器材、设备,(查清单、查检查、维护、保养台账);

29、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含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

30、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

31、检查防雷检测、绝缘工具检测报告;

32、检测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材料。

五、检查渔业

1、检测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检测是否编制与风险点、管控级别一致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3、检查是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检查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编制隐患排查记录;

5、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治理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6、检查是否按规定对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暂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渔船方面:救生消防、通讯导航、号灯及防避碰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开启安全设备终端;

8、检查渔船证书证件是否齐全;

9、检查渔港方面: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措施制度是否健全;

10、检查从业人员方面:是否存在不持证上岗、违章操作、违规生产问题;是否存在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问题。

安委会检查特种设备明白纸

一、锅炉

1、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是否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2、检查是否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锅炉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锅炉隐患排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3、检查锅炉操作规程(是否张贴在锅炉防内);

4、检查是否建立锅炉使用管理记录,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是否制定锅炉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6、检查锅炉是否逐台建立安全和节能技术档案;

7、检查锅炉巡回检查记录、有交接班记录、有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8、检查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检定证书);

9、现场检查锅炉异常情况处置方案、措施;二、检查气瓶充装企业

1、检查作业人员档案是否按规定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充装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化验人员等;

2、检查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是否有充装许可证;

4、检查气瓶充装操作规程(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气瓶充装操作规程、气体分析操作规程、充装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装卸操作规程等);

5、检查气瓶充装记录及相关见证材料(收发瓶记录、新瓶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气瓶的抽真空或置换记录、残液(残气)处理记录、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介质化验报告、质量信息反馈记录、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装卸记录、安全培训记录、溶解乙炔气瓶丙酮补加记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

6、检查应急预案(含论证或评审意见)及演练(计划、签名、照片、评估总结);

7、检查气瓶运输(运输瓶装气体时,应当整齐放置,横放时,瓶端朝向一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防止气瓶倾倒;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敲击气瓶);三、检查电梯

(一)电梯

1、使用单位承担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查阅电梯产权证明文件、使用管理委托合同、租赁合同等);

2、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证明文件、人员管理台账、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记录、设备管理台账等(30台电梯或50台特种设备的单位);

3、检查电梯台账,确认是否根据电梯数量、特性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多于20台配专职,少于20台配兼职);

4、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电梯使用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5、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检查电梯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确认是否建立电梯台账,是否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7、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8、现场检查电梯轿厢或者出入口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和警示标志;

9、检查电梯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是否经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是否办理登记变更,是否采取有限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10、检查电梯维护保养和自行检验记录,是否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及时消除排查的事故隐患;

11、检查电梯定期检验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及时报检;

12、检查隐患排查记录、故障和异常情况处置记录,确认是否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故障及异常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

13、检查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电梯事故应急演练记录,确认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专项预案,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演练;

14、现场检查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观察运行情况;

15、将电梯置于检修状态以及紧急电动运行、火灾召回、地震运行状态(如果有),验证IC卡功能是否退出;

16、检查通道与通道门(梯子是否固定牢固、通道照明是否失效、通道门警示标志是否缺失等);

17、检查井道封闭情况(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18、检查机房(机器设备间)是否专用;

19、检查安全空间是否留足(在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m,净高度不小于2m;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20、检查地面开口(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mm);

21、检查电梯运行时主机、制动器和夹绳器等部件工作时无异常噪声、振动和摩擦,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模拟操作手动紧急操作是否有效;

22、检查防爆电梯(各个隔爆、增安及本安类设备及电缆配线及引入装置均密封或固定良好,是否符合防爆技术规范要求);

23、检查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模拟动作试验,在电梯关门过程中,触碰触板或者遮挡光幕,是否使电梯门重新开启);

24、检查门地坎距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5mm);

25、检查紧急开锁装置(用钥匙操作紧急开锁装置,验证其功能是否符合要求);(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检查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是否完好,是否缺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间隙是否超标;

2、检查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措施是否适当;开启检修盖板、楼层板,观察驱动主机是否能启动;

3、检查护壁板边缘是否呈圆角或倒角状,护壁板之间的间隙是否不大于4mm;

4、检查扶手装置要求(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大于3mm);

5、检查扶手带外缘距离和扶手带(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者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8mm);

6、检查围裙板接缝(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是对接缝);

7、检查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为0~+2%);

8、检查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是否设置使用须知标牌,标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产品标识(是否至少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一个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有标注下列信息的产品标识:①制造单位的名称;②产品型号;③产品编号;④制造年份);

10、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爬装置、阻挡装置、防滑行装置;

11、检查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是否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2、检查垂直净高度(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0m。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

13、检查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与围裙板间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大于7mm);

14、检查出入口(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

15、检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确认电梯定期检验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及时报检;四、起重机械

1、检查起重机设备台账,确认在用起重机数量,是否需要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持证上岗;

2、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检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

4、检查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5、场检查是否悬挂或者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6、检查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日常检查记录、故障及维修记录;

7、检查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档案,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是否取得相应许可,从事起重机械改造活动的,是否具有相应类型和级别的起重机械制造能力,是否经监督检验合格;

8、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常规检查、全面检查等是否全面到位;

9、检查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确认起重机是否经定期检验合格,是否超过检验有效期;五、客运索道

1、检查使用单位的人员任命、人员岗位职责等文件资料,确认使用单位是否任命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证;

2、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作业人员证书,数量是否满足使用需求;

3、检查岗前培训教育记录,现场提问;

4、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6、检查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施工过程的相关记录资料,是否包含:开工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安装单位许可资质等资料;

7、检查在客运索道的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乘客须知、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乘客适应范围、禁忌事宜等,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悬挂警示标志;

8、检查客运索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客运索道经过安装、改重大修理后,是否进行了监督检验;检查客运索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9、检查客运索道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急专项预案;是否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设备、急救物品,对营救设备急救物品的管理是否规范;

10、检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的培训记录,查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1、检查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是否闭合管理。六、大型游乐设施

1、检查使用单位的人员任命、人员岗位职责等文件资料,确认使用单位是否任命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证;

2、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作业人员证书,数量是否满足使用需求;

3、检查岗前培训教育记录,现场提问;

4、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6、检查安全管理协议,运营使用单位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应当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游乐设施所在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安装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的,主办方应当对其安装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7、检查在用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每年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是否合格,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8、检查运营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是否配置了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是否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

9、检查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每年每台套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0、检查大型游乐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1、检查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是否闭合管理。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检查营业执照;

2、查阅所选用防爆叉车的防爆级别、防爆类型是否符合使用环境的防爆级别类型要求;

3、检查所使用的场车有没有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首次检验报告;

4、检查场车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5、检查流动作业的场车,有没有使用所在地或者使用登记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定期检验报告;

6、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超高限速等要求;

7、检查场车驾驶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持证上岗;

8、检查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记录;

9、检查叉车出厂资料中货叉的型式,与实际使用中的叉车货叉型式是否一致,如果将货叉更换为其他属具,该设备的使用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检查在观光车辆上是否配备灭火器;

11、检查使用单位内部是否划定专门区域来停放和修理场车;

12、检查车辆外观是否整洁、各部件结构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国家统一牌照;

13、检查车辆灯光、喇叭、开关、仪表配置和功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14、叉车的使用单位应当规定叉车工作区域,并根据其工作区域路况,规范作业环境;观光车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观光车行驶的路线,查阅观光车行驶路线图,实地查看行驶路线中最大坡度不得大于10%;

编辑:王志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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