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对农业的贡献与湖南在农业起源上的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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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记载中炎帝对农业的贡献

炎帝又号称“烈山氏”“列山氏”“厉山氏”“连山氏”。这里的“烈”“列”“厉”“连”,乃一声之转,是一回事情。《国语.鲁语上》说:“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韦昭注曰:“烈山氏,炎帝之号也,起于烈山。”《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也说:“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注:“烈山氏,神农世诸侯。”《礼记.祭法》说:“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东汉郑玄注《礼记?祭法》说:“厉山氏,炎帝也,起于厉山,或曰烈山氏。”这些先秦文献和注释告诉我们:炎帝也号称烈山氏或厉山氏,他的儿子叫做“柱”,也叫做“农”,能种植“百谷百蔬”,对农业有重大贡献,因此被称为农业神——稷神,夏代以前的人们都祭祀他。所以,炎帝对农业的贡献在文献中是十分显著的。

二、湖南在中国农业起源上的独特地位

西晋皇普谧《帝王世纪》说:(炎帝)“在位百二十年而崩,葬长沙。”宋代罗泌《路史.后纪》三注引《世纪》说:“神农葬茶陵。”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说:“炎帝墓在茶陵县南一百里地的康乐乡白鹿原。”这里的“白鹿原”又称为“鹿原陂”,在今株洲市炎陵县。据方志《酃县志》,在酃县(今炎陵县)有炎帝陵。炎帝陵在湖南炎陵县的这些文献记载,是南方炎帝说的重要依据。那么,从考古发现来看,在农业起源上,湖南居于什么样的历史地位?

关于农业的起源,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在高级釆集—狩猎经济中,依据自己对动植物生长规律的认识,开始尝试着谷物的栽培和牲畜的驯养,这种从采集植物过渡到培育植物,就是所谓农业的起源。由此,远古社会也由旧石器时代转为新石器时代。

我国的原始农业分为两大系统:即南方的稻作农业与北方的粟黍旱作农业。目前发现最早的属于农业起源阶段的遗址有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和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玉蟾岩遗址出土有人工栽培的水稻标本,也出土有非常原始的陶器,该遗址的年代在距今年以上,是新石器时代早期农业起源阶段的遗址。

1万2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湖南道县玉蟾岩遗,虽然也是洞穴遗址,但在它的洞口下面是地势平坦开阔地,站在洞口远望上去是平原,植物茂盛,资源丰富。对于1万多年前的原始人来说,在沃野上釆集食物固然不成问题,更重要的是此时的他们已开始对稻谷等一些可食性植物进行了有意识的栽培,因而这种洞穴内的经济生活与旧石器时代诸如北京猿人、山顶洞人的洞穴生活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由于在玉蟾岩、仙人洞等遗址中发现有稻作遗存的存在,这就预示着新石器时代之初江南经济类型的发展方向。当然,在农业起源之初,作为食物的来源,主要还不是依靠栽培的农作物,农作物所占食物的比例是较小的。以玉蟾岩遗址为例,尽管当时已培育出一种兼有野生蹈、轴稻、粳稻综合特征的栽培稻,发明了陶器,但从出土的生产工具和大量的动植物化石来看,当时的经济类型还主要是广谱的取食经济,也就是说,1万余年前的这些洞穴居民,是在釆集、捕鱼、狩猎和种植稻谷作物的多种经济共同作用下,过着定居生活。

对因农业的发明而进入定居农耕聚落社会所带来的社会进步,是逐渐显现的:例如,由此社会的人口将会逐渐获得较为明显的增长,较大的地域集团也将开始形成;农业可以提供稳定的食物储备,使得一些社会成员有可能脱离食物生产,转而从事其他行业,社会生产出现专业化分工,社会的经济、政治、艺术文化也将随之向前发展;稳定的农业经济,还有助于促进财富积累、所有制意识的萌发,以及贸易和交换的发展;对于农业民族来说,农业的发生和发展,将会使社会性、政治性组织变得愈来愈复杂;农耕礼仪、宗教祭祀等观念形态得到充分发展;社会不平等、阶层和阶级分化的经济基础更加巩固。当然,这一切发展都是逐步展开、逐步实现的。总之,农业的起源,是人类历史上的巨大进步,以农耕畜牧为基础的定居聚落的出现,是人类通向文明社会的共同起点。包括中华文明在内的世界上几个最古老的人类文明,都发生在最早出现农业经济的地方,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既然农业的发明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湖南又有最早的农业起源的遗址,因而湖南在我国农业起源上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是值得称道的。

作者王震中: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原副所长、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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