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嵊州市农业科技政策:8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认定的省农业科技企业,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进行补助;除上述补助外,余下金额用于补助当年认定的嵊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嵊州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
一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以农业产品生产为主营业务,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
2.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5%以上。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上年度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担县(市、区)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5.环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期为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
二
(一)申报条件
1.属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省农业科技企业。
2.企业年销售额万元以上,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3.企业主营业务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对农业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性。
4.企业组建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有大专以上学历专职技术人员20人以上。
5.企业拥有研究开发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固定试验场所,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
6.企业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已建立稳定的技术合作。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期为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嵊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三
(一)申报条件
1.凡在我市从事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生产、引进和推广示范农业科技成果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均可申请认定。
2.具有一定的规模。示范区原则上应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1)种植业:粮油类50亩以上,蔬菜、瓜果种植面积30亩以上,林特业、茶业面积亩以上,食用菌、中药材面积30亩以上;
(2)养殖业:生猪年存栏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饲养量头以上,禽类年存栏0羽以上,水产养殖面积20亩以上;
(3)农副产品加工业:年新增产值万元以上,厂房面积平方米以上。
3.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示范区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功能设计合理。
4.示范区特色明显,发展目标明确,主导产业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比较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5.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农业技术水平应当明显高于当地水平,主要产品与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关联度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并具有显著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6.有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发展规划等。
7.示范区要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技术推广单位或高等院校作技术支撑,也可以通过和科技特派员结对的形式由科技特派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能满足示范区建设对科技人员的需求。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期为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嵊州市本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四
(一)申报方式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