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市组织召开审查会。会议对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编的《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等2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电规总院院长、党委书记,标准修订组长谢秋野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秋野指出,火电厂初可研、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是规范和指导火电初可研、可研工作及其报告编制的重要行业标准,编制组始终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适应火电建设新要求为目标,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为准则,全面系统地开展了2个标准的修订工作,致力推进火电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随后,编制组对2个标准的编制情况进行了介绍,详细介绍了标准的修订过程、调研工作、征求意见工作和主要修订内容。
会议对2个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形成了审查会议纪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认为,2个标准结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电力市场环境、火电角色定位的新变化,政府部门、发电企业对火电建设的新要求和新需求,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工作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对规范和指导火电初可研、可研工作及其报告编制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我国火电技术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与其他电源协调发展、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据了解,本次会议审查的2项电力行业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电规总院作为主编单位,对原《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和《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进行修订;参编单位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原国电集团、国电投集团、原神华集团。
国家能源局,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江苏省发改委、陕西省发改委,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原国电集团、原神华集团、国电投集团,中电工程东北院、华东院、中南院、西北院、西南院、华北院,中国能建浙江院、河北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电规总院发电工程部、科技信息部、规划研究部和技术经济部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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