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的意见光疫防20号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的意见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县商务中心区、县火车站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当前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也是全年农业农村工作开局的重要节点。为切实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效组织农业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本意见。
一、不误农时抓好农业农村工作
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人员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到有序下田,分时下地,轮岗上班,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不得无故阻拦农民、涉农企业正常的农事和生产活动。事关全年农业生产的重点项目,需尽快完成任务的,要在可控可防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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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工建设。
(一)抓好春季田间管理。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播放春耕生产信息,引导农民群众抓住天气回暖的有利时机,迅速开展小麦、油菜等中耕保墙、追肥除草、病虫防治等田间管理,确保作物水肥充足、正常生长。同时,做好稻田小龙虾的饲养和田间水层管理,提高小龙虾的产量和效益。一家一户田间作业要以村、组为管理单元,做好出工人员流动监管,做细防护措施,进行体温测量和务工登记,采取分时下田、单独作业、生产有序,两人以上同一田块作业的要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得跨区域流动作业。农业合作社组织的生产要按照企业用工管理规范进行操作,做好疫情防控,属地乡镇(街区)从严把控,县农业部门严格审批,不得出现生产聚集性感染。
(二)配送农资进村入店。县农业农村局要围绕全县水稻等种植生产需求,调查细致,摸清底数,保障供应。引导农资企业积极搞好春耕所需生产资料的调运储备,不哄抬物价,保证春耕种足种好。疫情期间,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发挥好监管调度作用,引导群众有序选购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畅通农资、农产品运输通道。鼓励农资经销商开展线上销售,预约集中配送等“点对点”农资供应。县城区农资批发门店可针对大户、合作社及农业企业一次性配送到位,不允许对进城散户开展零售;农村散户购买农资,由县城区农资批发门店直接发送到所在乡镇有资质的经销网点,再由乡镇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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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预约销售,集中配送到村组。坚决防止因农资销售引发的群众集聚事件发生。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执法监管,组织执法队伍,包片包乡开展日常监管,建立执法工作群,每三天通报一次工作情况。规范农资市场,按照要求做好农资销售备案,做到产品质量、销售流向可追溯,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三)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合理安排秧田和大田比例,适时翻耕和田、浸种育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好有关乡镇做好再生稻示范推广,引导农户及早备好再生稻生产所需棚架、秩土等物资,全面落实5万亩再生稻种植面积。做好春季蔬菜种植育苗,依托北京新发地光山分市场建设,推进我县蔬菜种植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组织化发展。通过兴建和整合全县蔬菜种植资源,确保新发地在全县蔬菜生产基地达到2万亩。同时,依托司马光小镇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加速推进司马光小镇城市菜园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要求,抢时间抓进度,尽快开工建设园内的道路、水塘、大棚、排水等基础设施,力争3月底前开园。推进农田设施建设。组织开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3月底按质按量完成年度任务,并配合新发地做好1万亩中药材和1万亩蔬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2月底前完成年度仙居乡、孙铁铺镇、寨河镇、十里镇等北部乡镇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实现沟渠、生产路硬化,行道树、机耕路等配套;所有涉农财政资金必须整合,县农业农村局、林业茶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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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争取不到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富禽生产和疫病防控。加快促进生猪恢复生产,引导其他畜牧业发展。畅通畜禽产品、饲料等运输绿色通道,继续加大通行证办证数量,缓解畜牧业发展急需的交通运输保障问题。全面落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和小反当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现责任无缝隙覆盖,确保免疫率达到%。
二、稳步有序推进林业茶叶生产
(一)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年前已整好地尚未栽植油茶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栽植。土地已流转而未整地的,要抓紧组织机械上山整地,同时组织人员边整地边栽植。
(二)及时栽种春茶。落实“一亩茶”规划,3月中旬前全面完成亩新茶栽植任务,各茶区乡镇要抢天夺时,迅速推进,年前未整地的,组织机械边整地边栽植。
(三)做好廊道补植补造。对年、年创森栽树成活率低的廊道,由县交投公司和属地乡镇(街区)及时补植补造。(四)加强苗木花卉生产。在做好工人防护前提下,各农户、花卉公司要立即组织人员栽苗。对外已联系好销路的,立即组织人员起苗备苗,并办理通行证对外调苗。苗木公司已对外承接工程的,要组织人员施工。
三、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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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复工复产申请报批。农业企业、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计划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工作流程为企业申请→乡村证明→部门审核→县防控指挥部审批。未经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督导检查,严把政策关。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企业、合作社所在乡镇(街区)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如果监管不到位,将同时追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申请内容要写清复产复工具体地点、面积、人员数量、所需机械(车辆)数量,30-50亩一台机械。
2.复产复工单位要制定防护方案。
3.复产复工单位要向部门报备审核《复产复工承诺书》,与用工人员逐人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按照县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对发生疫情的按照管理权限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复产复工所需机械(车辆)要按要求申办车辆通行证,驾驶人员要随身带好身份证、健康证明。
5.坚持就近用工,所有参加复产复工人员要随身带好身份证、上岗证(复产复工单位制作发放)、通行证、健康证明,坚持上下班测量体温,并建立台账备查。
6.用工人员上限不能超过30人,工人间距不低于10米远一个人。不搞车辆接送;不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倡提供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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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用餐的要分时间段分散安排。
(二)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所在乡镇(街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种植、养殖、水产业在保障安全和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前提下,制定持续生产、开工复工生产保障方案,明确开工复工时间、防范重点环节、主要区域、外来人员要求、消毒防护、应对措施等,确保持续生产有安全保障,开工复工生产有严密措施。
(三)强化务工人员防范意识。要切实增强种植、养殖、水产业生产者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等意识,做到返乡离乡要报告、自我防护要加强、有了症状要就诊、公众活动要取消、群体聚餐要禁止、庭院清扫要勤快、造谣传谣要抵制、野生动物要远离等“八个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对农业(畜牧)、林业和茶产业的生产者,要按照防控程序和技术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四)完善务工人员数据档案。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在集中种植、管理、采收环节原则上就近使用民工。业主要建立所有进入基地的人员数据档案,规范记录人员基本情况、来源地、健康情况等,构建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动态可追溯信息体系。进入规模生产基地的所有人员,公司、合作社必须统一测量体温,记录在案,发放务工证,一旦出现异常,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五)采取严格消毒防疫措施。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目标的消毒工作。对生产企业的门厅、会议室、餐厅、卫生间、楼梯间、生产设施等要全面定时消毒防疫。督促指导各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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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加强畜禽屠宰场所监督管理,监督企业从生猪入场、屠宰生产、产品出场等关键节点,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做好运输车辆消毒工作。
(六)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度。要建立辖区内主要种植、养殖、水产生产企业联络联通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信息,畅通信息,保证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强化应急值守,公布服务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做到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到位,有序做好种植养殖水产业生产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精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18日
——中共白雀园镇委员会
——白雀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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