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探索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新成果。农业产业链分工细化、农业技术进步及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是联合体产生的3大内在诱因,政策引导、制度规范保障和实践反思是联合体产生的良好制度环境。其运行机制是通过产业联接提升规模集聚效应,通过要素联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利益联接让农民分享产业链收益,进而契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与要求。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实证分析表明,联合体实现了粮食产业链各经营主体联接,使品质契合消费者需要,增加了农户收益,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且运行绩效良好。应从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催化联接机制和建设政府服务平台等方面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1概述
1.1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
我国农业政策长期以来注重农产品自给率,强调数量增长,成绩显著,但政策代价也较为明显。土壤肥力过度消耗、化肥农药滥用以及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导致了生态环境恶化。同时,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对外贸易的扩大,一方面越来越多低端农产品滞销,另一方面出现农业增产、进口增加与库存增量的“三量齐增”现象,使财政不堪重负。这些现象表明,片面追求增产的农业政策将难以持续。在此背景下,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以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实现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的基础上,达到“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让农民分享成果”等要求。可以解读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的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关键是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1.2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探索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新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创新历程包含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纵向上,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加强农户与市场的链接机制,全国各地逐步探索并先后形成了“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租赁农场”等一系列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实质是不断完善和优化产业链,降低各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费用,并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资源配置效率。但这些组织形式存在搭便车、契约不完善、侵害农民利益等各种问题,稳定性难以保证[1-3]。横向上,出现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和农工一体化企业集团,其实质是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要素规糢优势,从而提高规模收益,但也存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瓶颈制约[4]。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更加注重各经营主体之间要素的融合。以安徽为例,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1)年以前,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以加强农户与市场的链接为目标;(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以“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专业大户)”为主要形式,以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为目标;(3)年以来,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主要形式,目标是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基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型联合体,既通过专业分工提高效率,又使产业链各环节紧密联结[5]。因此,就内涵而言,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链中从事生产、加工和服务的各经营主体通过要素、产业和利益紧密链接,以品牌建设为市场需求导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6]。
2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机理
奥斯特罗姆等[7]提出的制度“需求-供给”分析框架认为,制度的选择与创新取决于以下三大关键因素:技术变革、社会分工细化、市场变化。三大因素诱发出新的制度安排需求,并与现有制度安排(供给)发生冲突,出现制度供需非均衡,从而推动制度创新。同时,制度环境决定了新制度安排的空间以及制度边界,影响甚至决定着新制度安排的绩效。
2.1三大因素诱发联合体(行文中不产生疑义情况下简称联合体)产生
2.1.1农业生产链分工细化
分工细化增加了产业层次并延长了产业链条,也使农业生产者或经营者能够集中于较少的市场领域,如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专注于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农业服务,龙头企业侧重于市场开发。分工细化一方面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费用的减少,实现了规模报酬递增,另一方面又引发了交易费用的上升[8]。产业链分工越细,交易规模越大,交易频率和费用越高,在市场波动时,对交易弱势方利益的损害也将更加突出。消除推进农业产业化与保护农民利益的“二律背反”现象,需要精巧设计交易协调机制。
2.1.2农业技术变革
农业技术进步,如优良品种推广、机械化率提高以及测土配方的运用,推动了农业生产可能性曲线外移,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使信息搜寻和传递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得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之间建立更为复杂的制度安排有利可图,导致我国农业产业链发生着由分离走向整合、由纵向整合走向混合整合的明显变化。
2.1.3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
农产品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在农产品滞销背景下,打造农产品品牌效应,方能获得消费者认可,导致市场主体从获取追求数量的平均利润转向获取提升质量的垄断利润。农业产业链上一二三产业各经营主体只能一致对外,通过协调机制,将外部市场内部化,即将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等之间的外部市场交易行为内化为同一主体内的交易,以节约交易成本。
因此,当前的农业生产链专业化分工和农业技术进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市场格局,催生了农业产业化组织制度的创新需求。联合体的产生,本质上是生产链相关联的市场主体在专业化分工和农业技术变革的基础上,为防范市场和自然风险,相互之间联结成为利益共同体的过程。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期望与龙头企业联合以降低市场风险,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龙头企业则期望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结盟以获得稳定质量的原料供应,进而降低交易风险;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还期望以土地、技术等要素参股龙头企业,从而享有一定决策权与监督权。3类主体的相互需求,促进了联合体的发展[9]。
2.2联合体的产生需要一定制度环境
(1)政策引导。21世纪以来,中央一直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把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如年“十五规划”鼓励采取“公司+农户”等组织形式,支持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特别是年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年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中央关于农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引导,为联合体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制度规范保障。土地制度是所有农业制度安排的核心。当前,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农地制度“三权分置”与物权化,稳定明晰的产权为农地流转保障土地适度规模化集中与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提供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同时,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农产品购销和价格体制,为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关系实现纵向或横向联结、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规范。
(3)实践反思。如前所述,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大都经历了“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模式。学者们研究发现,其组织存在契约不完全、机会主义倾向等问题。崔照忠等[10]认为,农业产业化萌芽期适宜“公司+农户”模式,农业产业化成长期适宜“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模式,而农业产业化成熟期需要采用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以股份相联接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如“企业+股份合作社+农户”模式。蔡海龙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路径应注重各经营主体之间要素的融合。
总之,中央政策的引导、制度规范的保障以及实践反思为安徽探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联合体产生机理如图1所示。
图1联合体产生机理
3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机制
作为产业、要素与利益紧密联接的联合体,其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了规模经营优势,契合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与要求,实现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11]。
(1)产业联接:核心是提升规模集聚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联合体通过农业产业化链条上一二三产业各主体的内在联合,形成产业集聚,产生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的集聚效应,从而提高农业供给体系效率。龙头企业通过管理、技术、信息等手段,依托专业合作社,将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组织起来,进行产业链分工细化,优化要素配置,使产业链中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从而降低内部交易成本与提升规模收益,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品牌效应的基础上,向市场展示联合体农产品质量,表现为优质优价。
(2)要素联接:核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实现生态效益。联合体以同一品牌为市场导向,但其品牌建设需要土地、劳动、资本、管理、信息、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的集聚,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契合消费者需要。这需要联合体内3类主体一致行动和努力。联合体中3类主体的功能定位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负责农产品品牌塑造,制定生产全程标准,严格进行投入品源头管控,开展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技术、信息服务,提供技术培训等;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基础,承担土地流转和精耕细作等任务,按照生产标准要求采用优良品种、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合格安全投入品;以合作社为纽带,提供精细化的专业服务,如耕种收管、疫病防控等。联合体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效应,收集市场信息,拓展市场潜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
(3)利益联接:核心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让农民分享成果,实现社会利益。作为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联合体内各类主体之间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协议),通过契约约束,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收益。在生产服务环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按照龙头企业协议要求进行规范化生产和精细化服务,龙头企业也将以适当方式,如通过高于市场价收购、农资与服务价格优惠、利润返还等,降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合作社生产成本,并提高收益。在机制联接环节,龙头企业凭借自身实力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提供信贷、保险服务,或建立风险金,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可以参股龙头企业,分享加工销售利润,龙头企业也可入股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如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投资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提供生产设备等(见图2)。
图2联合体运行机制
4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证分析
本文以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作为个案进行分析[12]。
4.1产业联接:实现粮食产业链各经营主体联接
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为巢湖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主导产业为良种培育推广、粮食加工经营以及农产品农用物资的物流配送(联合体成立后),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拥有企业、全国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等称号。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光明槐祥工贸集团为保证原料质量与数量,先后领办成立了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年,在国家政策和制度规范的引导下,安徽土地流转快速推进,家庭农场开始涌现,集团联合巢湖有机硒稻米合作社、鑫宇良种合作社、金源农机合作社、巢湖粮食协会及25个家庭农场和11个种粮大户,成立了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功能定位明确,以光明槐祥工贸集团为核心,各类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诸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基础,共同做大做强优质粮食产业,以实现利益共享共赢。
4.2要素联接:保障粮食品质契合消费者需求
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开展管理、技术、信息等要素联接。为提高联合体产品质量,实行选种—选区—种植—加工—销售全流程监管,特别是高度重视选种环节,由光明槐祥工贸公司统一供种。如在水稻生产方面,公司每年引进10多种新品种,进行对比实验,然后统一将经实验和示范取得成功的品种供应给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保持品种统一与播种期一致,为联合体的产品质量稳定奠定了基础,尤其是联合体与中国科技大学合作推广的有机硒大米,做到了单收、单储、单加工、单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为提升质量安全,光明槐祥工贸公司按照每人负责1万亩的标准选派技术人员进行驻点指导,与当地农委、基地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合作培训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及基地农民,发布肥水管理与病虫防治情报,通过测土配方向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荐生态化肥与低毒农药,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化肥农药的市场监管等。诸多生产标准化措施,保证了联合体在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控等关键技术环节实施精细管理,提升了水稻小麦等农产品质量,使公司原料质量大大提高,进而为最终产品质量提供了保证。自联合体创立以来,公司又有12个品种通过“三证一品”认证,“槐祥大米”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放心米”称号;“槐祥”商标和“春友”商标分别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安徽著名商标,特别是有机硒大米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4.3利益联接:增加农户收益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每年年初,光明槐祥工贸集团会根据上年销售情况及市场上收集的产品需求信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与基地实际情况,拟定该年度生产计划,与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签订合同,明确品种、面积、质量、社会化服务、生产资料供应、价格等内容,促进基地内实行统一品种、服务与管理,以保证原料品质。同时,通过稳定合作社的服务面积、服务对象和连片作业环境,实现规模经营,使合作社经营收入更有保障。为解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生产资金困难问题,光明槐祥工贸集团为每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提供30~50万元的信贷担保。同时,公司共享仓储等设备,上门收购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产品,减少其储存、运输环节费用,并按高于普通市场价5~8元∕百市斤收购,基地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每亩可增收元左右。据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研究资料显示,年巢湖市粳稻生产成本为.5元/每亩(包括种子36.5元、化肥农药元、灌溉机械作业元、人工元),联合体内25家家庭农场的粳稻生产成本仅为元/每亩(年为元/每亩,主要由秸秆禁烧因素引发人工费上升),生产成本明显下降。
4.4运行绩效:进入良性运行阶段
安徽省农委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特点,应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AHP),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3个视角,构建了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确定了指标体系权重(见表2),并通过指标数据标准化处理建立了绩效评价分析框架(见式(1))[13]。
表1联合体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联合体绩效评价分析框架:
其中,S为联合体运行绩效评价指数,N为指标数,Ui为评价指标权重,Yi为评价指标标准化后的数值,σ为随机干扰项。
借助联合体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表2)及框架(见式(1)),依据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调研资料,计算出-年从光明槐祥工贸集团到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行绩效指数,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从光明槐祥工贸集团到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其运行绩效指数呈现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年,光明槐祥工贸集团运行绩效指数低位运行,当时机械化程度普遍偏低,公司直接面对农户生产经营,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其运营效益指数甚至出现下降,发展遭遇严重瓶颈;第二阶段为—年,光明槐祥工贸集团开始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提高农户经营的组织化水平,实行农业产业化运行,年运行绩效指数迅速提升,年比年提高0.,增长率达39%。-年绩效指数稳健增长,但随后到年绩效指数增长缓慢,且绩效指数没有达到1,表明该农业产业化组织有待进一步提升空间;第三阶段为年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成立以来,特别是年联合体基本架构趋于稳定,各经营主体分工协作功能明确,绩效指数显著提升,达到1.,表明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进入良性运行阶段。
表2联合体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表3-年从光明槐祥工贸集团到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行绩效指数
5结语
5.1研究结论
理论与实证分析表明,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契合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目标。
(1)降成本(经济效益要求)。联合体是指农业产业链一二三产业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于市场反馈而相互紧密联结,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以降低生产成本,从整体上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2)补短板(生态效益要求)。为提升农产品品质和打造农产品品牌,联合体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管理、技术、信息等要素联接,严格生产标准,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保障了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求。
(3)保民生(社会效益要求)。联合体内部通过高买低卖、利润返还等方式,健全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了农民增收,让农民分享成果。
(4)提质效(改革目标)。对光明槐祥工贸集团到巢湖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绩效3个阶段的实证分析表明,联合体的良性运行提高了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强其基础、催化联接、做好服务,使之成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5.2政策建议
(1)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体的发展以农业产业链上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壮大为基础。当前,龙头企业存在实力弱、科技含量低等问题,无法发挥带动能力和核心作用;合作社存在运作不规范、“休眠”等现象,纽带作用不明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生存艰难,基础作用难以体现。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需要健全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引导传统农户将农地流转或托管给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降低农地流转交易成本,保障龙头企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解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向联合体倾斜,创新财政支持政策,保障联合体在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性支持力度;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14]。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以创新发展为己任的龙头企业群体、以管理规范化为特征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联合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催化联合体联接机制。作为产业、要素与利益紧密联接的联合体,其重点是联接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与信息等要素,关键是促进品牌建设,核心是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此,应在要素联接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向龙头企业参股,保障龙头企业原料供应;鼓励龙头企业发挥资金优势为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提供金融担保等服务;积极开展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间人才、技术与信息交流合作,保障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运用流畅;引导联合体开展互联网建设,对产销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发展电子商务和开拓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在品牌建设上,提升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意识和品牌共享、共建机制,严格进行标准化生产与投入品源头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引导联合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拓展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在建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上,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使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共享联合体发展成果;鼓励联合体建立风险基金,提高联合体抗风险能力[14];强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的诚信合作机制,降低违约风险,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3)建设政府服务平台。联合体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各地政府要把联合体发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的同时,搭建人才、融资、信息、法律和宣传等政府服务平台。首先,搭建人才平台,推动农业、科技等部门以及农业科研院所与联合体共建研发、实训基地,鼓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与联合体开展“院企共建”;其次,搭建融资平台,以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为突破口,推动金融机构统一核定、打包授信、逐年增加对联合体内各类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再次,搭建信息平台,打造覆盖联合体所在区域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联合体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技术、产品、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第四,搭建法律平台,巩固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为联合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纠纷调处等服务[14];最后,搭建宣传平台,开展联合体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宣传,总结经验教训,努力营造联合体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产业化先驱者
农业产业化领导者
农业产业化践行者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商规划服务:乡村振兴规划、田园综合体、中医农业、农业主题公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休闲农业观光园、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生态循环农业园区规划等;
品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全国生态食材示范企业、中国生态食材之乡、中国生态食材基地县(市)、中国生态食品(饮品)、中国生态食材种养示范基地、中国生态食材加工示范基地、中国生态食材物流示范基地、中国生态餐(饮)厅(含酒店、餐馆、饮品店)、中国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基地等;
资金申请: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世行贷款、冷链物流、国债资金、循环经济项目、中小企业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大型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
一站式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①:黄主任--()
项目咨询②:蒋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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