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让种植业生产效率得到巨大提升,也让农业行业的整体升级转型愈加迫切。从全球案例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来看,我国农业领域亟需建立一个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和平台。6月28日,农业部、财政部发布了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大趋势催生农业服务大需求
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根据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开展,需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过去,我国种植业以家庭为单位的小户为主,种植管理技术参差不齐,机械化作业程度低,农田面源污染较大,农产品产量与质量普遍偏低。然而,农业服务需要相对大规模的集中生产才能发挥最大价值。
当前,国内的土地流转大趋势正好催生了农业服务的大需求,大种植户、农场主的出现呼唤种植代理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模式乃至种植完全外包的服务模式。通知提到,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重点;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关键;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要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服务
在这个种植业格局转变的关键节点,农业部、财政部发布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也正为种植服务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通知明确指出,要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为了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通知还确定了补助标准。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试点县要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在上述原则范围内由各省结合实际制定。
政策要求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服务主体,并提出了相应选择标准,加之农业社会化服务获财政支持,这无疑对我国三农发展是重大利好。据了解,以金正大集团为代表的农资企业紧抓时机,由金正大发起并控股,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华夏银行共同投资的中国首家现代农业服务平台——金丰公社即将于7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金丰公社汇聚了国内外种植业产业链上优质的知名企业,在中国各重要的农业种植区域,协同战略伙伴,建立上千家县级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机构。金丰公社搭建舞台,由这些联合服务机构落地运营,为中国千万户农户提供诸如土壤修复、全程作物营养解决方案、农作物品质提升、农机具销售租赁、农技培训指导、机播手代种代收、农产品品牌、产销对接、农业金融等全方位的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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