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2015年互联网农业领

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

  《年中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年3月17日)

  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

  商务部办公厅:《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年4月3日)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作用,突出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统筹考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电商国八条)(年5月4日)

  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

  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年5月13日)

  提出将培育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建设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年5月11日)

  海关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将实现全年(天)无休日的作业时间。此外,海关还设下了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通关时限要求。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年5月14日)

  1.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2.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3.持续创新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4.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5.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的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推14条举措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年5月15日)

  14条举措体现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方面,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组织落实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年6月20日)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特别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并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给出政策支持,包括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等。

  国务院:《“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年6月24日)

  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并确定了相关支持措施。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年7月4日)

  明确了11项重点行动。分别是“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年8月21日)

  争取到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年9月5日)

  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年9月23日)

  到年,农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基本健全,培育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电子商务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对完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流通体系、提升消费需求、繁荣城乡经济的作用显著增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年9月29日)

  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技术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线上线下互动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形态之一,成为促进消费的新途径和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的新亮点。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扶贫政策

  习近平: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年1月24日)

  年中央《一号文件》(年2月1日)

  增加农民收入,要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习近平:用组合拳确保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年5月27日)

  习近平: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年6月18日)

  财政部、商务部:20亿专项资金扶持老区电子商务(年7月6日)

  财政部、商务部公布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个示范县名单,计划安排20亿专项资金进行对口扶持,发展当地农村电子商务。

  商务部:第二批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县倍增每县万(年7月24日)

  年每个示范县将获得万元的财政资金。年底将对这些示范县进行绩效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县,年继续安排资金万;评估不合格的将收回全部财政资金。

  财政部:财政拨20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年7月29日)

  中央财政已拨付2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旨在促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国务院:要求借助电商精准扶贫(年9月14日)

  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司巡视员曲天军近日表示,将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体系,能有效提高扶贫绩效,国务院扶贫办将着力推进电商扶贫工程。

农业物流领域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年3月16日)

  提升农村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乡村农村物流信息点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村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农资经营企业、邮政和快递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鼓励相关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利用条形码和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逐步推进对货物交易、受理、运输、仓储、配送全过程的监控与追踪,并加快企业与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鼓励农村物流企业积极对接电子商务,创新O2O服务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年7月29日)

  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和范围,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政府监管方式,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创新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

  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年8月3日)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引领社会资本重点投向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贸区等国家战略相匹配的物流工程。农产品物流工程:重点是建设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重点是电子商务仓储配送基地、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快递转运中心建设等。

  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年10月23日)

  到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快递市场规模稳居世界首位,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亿元。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快递企业自主航空运输能力大幅提升,建设一批辐射国内外的航空快递货运枢纽,积极引导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快递企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国内重点城市间实现48小时送达,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年均新增就业岗位约20万个,全年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日均服务用户2.7亿人次以上,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来源:砀山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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