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

付息日为每年的3月11日

除非文中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2011年

324,794,117,000元

4

最近三年及一期

152,505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166,211

9

152,439

是否参与

340,779

421,964

13,244,342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1号)

a股

158,201

壹佰元人民币

2014年1-9月

8

作为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本行致力于建设面向“三农”、城乡联动、融入国际、服务多元的一流现代商业银行本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2015年农业行业分析服务,同时开展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

联席主承销商

2014年9月23日

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股票代码:

是否调息

本次第二期优先股发行拟发行量不超过4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4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募集说明书概览中,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014年9月15日

净利润中国农业行业信息网

186,971

11,027,789

注册地址

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即2015年3月6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2011年

12月31日

2014年1-9月

65,598

本次优先股发行将全部采取境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按照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批情况,根据市场状况分次发行

2014年5月8日

(一)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26,490

15,959,24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77,577

详见后续本行关于本次优先股转让关于农业方面的论文的公告

主要产品及服务

本概览的编制主要是为了方便投资者快速浏览,投资者如欲申购,务请在申购前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发行人的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次优先股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发行人律师

其中:吸收存款

董事会决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农业方面的论文份有限公司

393,966

(220,993)

转让安排

中国银监会出具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4〕561号)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4,562,102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要点、重大事项提示、发行安排、会计处理及税项安排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958,693

发行数量

2013年

7,650,922

发行人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概览所载条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行为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

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可以购买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投资者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单位:百万元

发行人名称

行业分类

121,927

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49,78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7,属于农业方面的行业731

6,153,411

(三)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121,95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净额

10,862,935

9

12,492,988

(下转b74版)

中国证监会核准

9月30日

《证券法》

957,124

582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

合格投资者

注册资本

2014年

10

1

股东权益合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除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外,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行无其他持股在10%或以上的法人股东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在境内发行的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规定的优先股本次优先股发行总数8亿股,募集金额人民币800亿元其中,2014年11月本2014农业行业分析行已完成首期优先股的发行,发行量为4亿股,募集金额400亿元本次第二期优先股发行发行量为4亿股,募集金额400亿元

金融业

2014年8月14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23,004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百万元

释义

序号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发行人审计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801

4

145,094

刘士余

股票简称

发行人拥有遍布全球的经营网络和全方位的分销渠道,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共计拥有23,573个境内分支机构,8家境外分行和2家境外代表处发行人还拥有12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内9家,境外3家为338万个公司客户和超过4.5亿个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197,271

2014年6月23日

2015年3月农业方面的股票11日,验资机构出具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认购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83号),验证本次优先股发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已收到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行对外担保业务(开出保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476.93亿元

法定代表人

2012年

其他需履行的程序(如国资委批复、主管部门的批复等)

310,829

审计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3

(172,280)

145,131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保荐机构

社保基金理事会

32,879

如遇约定付息日前需视情况核算并支付优先股股息的情形,股息按上一农业行业分析付息日起优先股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其中一年按360日计算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银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4]561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1号)核准,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800亿元本次发行拟采取分次发行,2014年11月本行已完成首期优先股的发行,发行量为4亿股,募集金额为400亿元

187,927

7

面值

(四)主要财务信息

国务院

本次发行/本次优先股发行/优先股发行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156,738

发行人的前身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发行人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关于农业方面的论文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15日,经《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9〕13号)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亿元2010年7月15日和7月16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和h股并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增至324,794,117,000元

751,354

12月31日

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及财会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2015年3月16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元(尚未扣除发行费用45,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39,954,656,000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农业机械行业分析投入

2015年3月1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064

联席主承销商

6,902,522

声明

评级机构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在境内发行的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规定的优先股,拟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不超过8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800亿元2014年11月本行已完成首期优先股的发行,发行量为4亿股,募集金额为400亿元本次第二期优先股发行拟发行量不超过4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400亿元

项目

募集资金到账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14,174

5

5

负债合计

2015年3月16日,验资机构出具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农业行业分类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84号),验证发行人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二期)于2015年3月16日上午十二时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尚未扣除发行费用45,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54,656,000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2015年3月16日

发行人近年盈利能力持续增长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219.56亿元、1,451.31亿元和1,662.1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6.76%2014年1-9月,净利润为1,525.05亿元,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3%和22.34%,成本收入比30.80%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充足率12.38%;不良贷款率1.29%,拨备覆盖率335.07%,拨贷比4.32%

营业支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39,137)

是否累积中国农业机械行业

649,601

汇金公司

13,717,565

15,000,556

462,625

5,410,086

本募集说明书概览

8

(234,993)

单位:百万元

3

166,315

电子信箱:

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历史沿革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境内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规的表外业务之一,本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相关程序的说明

募集资金验资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2013年

4,037

发行规模

12,638,575

11,811,411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

2012年

保荐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概览》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农业行业

联席主承销商

7

(24,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13,012

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发行后不能上市交易,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股息支付方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

2

利润总额

时间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资产合计

196,238

12月31日

(105,914)

2013年

(197,728)

749,815

6

股东大会

(三)主营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1年

(249,613)

2015年3月16日

详见后续本行关于本次优先股转让的公告

营业利润

(33,926)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

(184,336)

发行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现代农业包括哪些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得通过

项目

营业收入

登记托管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60,066.12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9.6%;贷款总额78,409.07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9.5%;存款总额为128,095.04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10.9%;股东权益合计9,077.37亿元

2012年

发行人/本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9,622,026

3、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2015年3月11日,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存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定的银行账户,共计40,000,000,000元;中国农业行业信息网

发行人律师

农业银行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程序

在募集说明书概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三、各发行对象的名称、类型和认购数量及关联交易情况

843,108

84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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