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打捆下达农业
点击长洲农业, 为巩固提升涉农资金整合成果,加快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有效路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统筹推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深化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督促指导试点县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按规推进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工作。
深化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审批权限下放,着力打造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平台,增强县级自主统筹发展能力,提升涉农资金整合管理水平,加快探索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工作有效路径,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财政农业专项项目资金为突破口,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开展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工作,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形成“以县为主、各级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试点县以规划为统揽,打造预算编制、优势产业、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整合平台,把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协调推进,探索不同类型的整合模式、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务实管用的监管体系。 (三)管理模式。实行“围绕规划,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管理模式,采取“控制额度+项目清单”方式,将年度财政农业项目资金一次性打捆下达(财政厅农业处管理的公共财力安排的农业专项项目,下同),赋予县级充分自主权限,试点县相应承担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责任。 二、试点内容 (一)抓好目标任务对接。省级层面,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民生工程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实事等工作部署,抓好政策梳理,加强与中央专项项目有效对接,统筹争取、分配涉农项目资金,合理确定试点县控制额度、项目清单。试点县层面,按照“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思路,对接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定,以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需要为出发点,对拟实施项目进行全面科学规划论证,统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项目申报。 (二)创造统筹整合条件。省级层面,率先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对与公共财政支持方向不一致或已经完成既定目标的涉农资金,予以取消或调整。提早安排、下达涉农项目资金,为试点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有利条件。市级层面,要同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积极探索资金整合的新模式,为试点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确保试点县依法按规推进整合工作。试点县层面,要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试点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牵头部门,并赋予其牵头统筹职责,细化和明确配合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提早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明确投向重点,重点围绕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集中投入。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要按照“两个带动”工作要求,突出农民主体原则,以农民受益为评判标准,大力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等方式,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财政性投入形成资产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把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切实落实到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实际效果上。 (四)完善绩效监管举措。要通过会议宣传、资料宣传、设置宣传牌等形式,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予以公告公示,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推行和完善县级报账制、公告公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等管理方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项目资金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工作重点 (一)编制实施方案。省级将控制额度和项目清单一次性通知到试点县。试点县按照相关要求,统一编制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总体方案,不再分项目编报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制定的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抄送市级财政局(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厅(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对此次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以后安排的新增项目,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完成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增列入总体实施方案补充方案。 (二)实行分类推进。试点县要根据项目性质,做好分类统筹衔接,对到户类补助资金,抓紧兑付,不择不扣落实到位;对项目类管理资金,围绕县域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衔接上级专项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定,连同市县安排专项资金,分类明确工作举措,有序组织实施;对省级下达的自主统筹安排资金,要按照查漏补缺的思路,突出重点,切实用在促进稳粮增收上。 (三)严格规划实施。各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批复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对于有重大地点调整、重点产业调整或支持方向调整的须按原渠道报批备案,调整后的批复方案纳入总体实施方案补充方案管理。 (四)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执行管理, 及时拨付资金。要明确工作举措,抓住今冬明春的大好时间抓紧建设,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及相关的档案资料归集工作。 (五)严格绩效考核。严格建设标准,加强检查验收,规范项目资金支出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四、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试点县要对方案批复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全面负责,把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级要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试点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内部、财政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财政部门内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联席会议制度,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政策,统筹安排资金,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市县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决策协商制度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商机制。 (三)加强档案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分类建立涉农资金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档案。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涉农资金项目的数据动态采集系统和全程运行监控网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试点县要将推进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送省级和市级相关部门。 (四)强化激励奖补。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整合绩效奖补机制,对整合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试点县,给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并在次年的控制额度上给予倾斜支持。 抄送:崇州市、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州市纳溪区、广元市利州区、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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