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命逻辑与农业的特点—农业生命逻辑丛谈之一”
文·李根蟠
年初,日本学者足立原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了一次学术讲演。讲演记录整理稿以《工业的逻辑和农业的逻辑——人类文明向何处去》为题发表在《农业考古》年第3期。据作者的概括,工业的逻辑,一是集中,二是大量,三是高效率。相应的农业逻辑,一是分散,二是适量,三是永存性。在论述农业的“分散”原则时,作者说:“农业的逻辑是一种分散的逻辑,是一种生命的逻辑。因为生命逻辑要求分散”;“作为生命的逻辑,没有分散就不可能发展下去。许多生物的生活只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高效”。作者认为,完全按照工业逻辑行事,人类文明就要面临危机,因此必须同时重视和采用农业的逻辑。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农业逻辑”、“生命逻辑”的概念,这两个词一直留存在我的脑海中。时隔二十多年后,我在网上看到“农业体系逻辑”的提法,重新引起我对农业逻辑、农业生命逻辑的兴趣和思考。
“农业逻辑”、“工业逻辑”等虽然借用了思维科学中“逻辑”一词,但并不等同于思维科学中“逻辑”。它不但涵盖了对象的本质、特性、机能、规律等等含义,而且可以揭示它们的内部关联和演绎轨迹,是比平常所说的“特点”、“规律”等词的内涵宽广得多的综合性概念。借用这一简明醒目、内涵丰富的的概念,便于把农业视为一本多干的动态整体,从深度和广度上拓展对农业特质的认识。
提出“农业的逻辑是生命的逻辑”的命题,无疑是《工业的逻辑和农业的逻辑》一文最大的亮点。但作者把农业的生命逻辑依附于“分散”的逻辑,或把两者并列,这种定位未必恰当。我认为生命的逻辑在农业的逻辑中带有根本性质,应该明确地把它放在中心地位。又,农业生物虽然要求个体的自由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在一定的群体中才能展开,不加限制地把“分散”作为农业逻辑的第一原则,也是片面的。因此,“农业的生命逻辑”的概念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于农业的生命逻辑的依据、内涵和意义,似乎还没有人作过全面的探讨和论述。我在学习和思考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愿意抛砖引玉,以便引起大家的白癜风北京专科医院盖博士盖百霖